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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中山大学法学学士
兼任职务(部分):
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
海口市龙华区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调解员
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州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生物医药与健康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信息化与法律科技推广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江南理工高级技工学校高级讲师
广州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公益律师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公益律师
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公益律师
洛亚刑事法学研究中心理事
洛亚新媒体与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心秘书长
高级企业合规师
专业文章:
1、《关于瑞德西韦技术被武汉病毒研究所申请用途专利引发的思考》洛亚公众号2020年2月13日;
2、《关于保险期间对保险责任之影响的实务案例分析》洛亚公众号2022年9月23日;
3、《私家车变身“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赔不赔?》洛亚公众号2024年10月22日;
4、《股东闹矛盾,起诉司法解散公司,法院:全部驳回!》洛亚公众号2024年11月25日;
5、《股东私收工程款挪用拒不归还,公司如何维权?》洛亚公众号2024年12月9日;
6、《劳动仲裁胜诉执行难?深挖公司股权变更,成功执行到股东应缴未缴的出资款》洛亚公众号2024年12月24日;
7、《十年旧疾未告知,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洛亚公众号2026年3月31日;
8、《高龄患者术后死亡医疗纠纷中的诊疗合规与责任认定分析》洛亚公众号2026年4月8日。
工作经历:
陈美娟律师拥有十余年企业法务与合规管理背景,转型执业后,深耕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辩护、企业/私人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保护及医疗纠纷处理等专业领域。凭借对商业运作与法律风险的深刻理解,陈律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灵活运用诉讼、仲裁与调解多元方式化解纠纷,成功代理多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民商事合同、股权争议、知识产权侵权及医疗损害责任案件。
陈美娟律师熟悉各级法院裁判思路与诉讼程序,注重策略设计与细节把握,能够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企业和个人客户中均积累了良好声誉。执业以来,陈美娟律师还持续参与公益法律服务,长期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低收入群体等提供法律援助与普法支持,积极履行律师社会责任,彰显职业担当。
经办案例(部分):
1、民商事类:
曾多次代理各类型的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名誉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解散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异议之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等案件。
(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代理患方)
在广州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代理患方家属提起诉讼。通过全面梳理诊疗过程、固定关键证据,并精准适用相关医疗规范,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促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90万元赔偿款,有效维护了患方合法权益。
(2)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代理医方)
代理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通过委托专业医疗损害鉴定,清晰界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成功论证医方仅存在轻微责任。法院采纳鉴定意见,判决大幅降低赔偿金额,为医方减损近370万元,有力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与声誉。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代理被告驾驶员应对交通事故责任诉讼。保险公司以符合免责条款为由拒绝在三者险范围内赔付。通过深入分析保险条款与事故情形,提出有力抗辩,最终法院认定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近80万元。
(4)名誉权纠纷
代理被告应对名誉权侵权诉讼。原告主张赔偿50万元。通过系统收集证据、梳理事实脉络,提交充分答辩材料,论证涉案行为未构成名誉侵权。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当事人避免50万元经济损失,维护了其人格权益与社会评价。
(5)不当得利纠纷
代理女方起诉男方及其受赠人,主张返还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同意擅自赠与的款项。一审败诉后,在二审阶段调整诉讼策略,强化证据组织与法律论证,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女方全部诉请,全额追回赠与款项,保障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6)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代理女方提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诉讼。围绕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充分举证女方抚养条件与情感联系,成功说服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归女方,并确定了合理数额的抚养费,为子女成长提供了稳定环境与经济保障。
(7)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代理被保险人起诉保险公司,主张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不符合理赔条件为由全额拒赔。通过解读保险合同条款、收集整理理赔事实依据,论证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约赔付,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保险金,化解了其经济困境。
2、刑事类:
(1)聂XX诈骗案
在聂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观点,认定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情节,依法对聂XX判处缓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袁XX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袁XX因涉嫌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提起公诉,且系累犯。辩护人结合案情,就量刑情节、犯罪数额认定及累犯从重处罚的适用限度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法院部分采纳辩护观点,在综合考虑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因素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3)刘XX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在侦查阶段,辩护人及时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合法性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问题与侦查机关进行多次沟通,并提出书面意见。最终,侦查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决定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在侦查阶段对刘XX解除强制措施,案件得以在早期妥善结案。
(4)秦XX偷越国(边)境案
秦XX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起诉。辩护人结合其动机、行为后果及认罪态度,提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采纳该意见,依法对秦XX判处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5)徐XX假冒注册商标案
在徐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辩护人针对涉案金额认定、主观故意程度及悔罪表现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法院审理后采纳相关观点,认定其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缓刑。
(6)张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本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证据链存在缺陷、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等意见。侦查机关经审查采纳辩护观点,决定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在侦查阶段解除对张XX的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陈XX故意伤害案
陈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围绕正当防卫情节、伤害后果轻微及双方达成和解等方面进行论证。检察院经审查,采纳辩护人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圆满终结。
3、知识产权类:
(1)上海灿X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本案聚焦于文化传媒行业,核心争议在于作品著作权的原始归属认定,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所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审理重点包括权属证据的审查、侵权行为的界定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2)广州星X娱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本案为娱乐服务领域的典型商标侵权纠纷,原告主张被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易造成公众混淆。案件核心在于判断商标的近似程度、服务类别的关联性,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3)广州探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本案涉及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在其平台上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争议焦点围绕网络服务商的行为性质、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及“避风港”原则的适用条件。
(4)广州北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本案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履行争议,双方就转让的权利范围、技术资料的交付、转让费用的支付以及后续升级维护义务等问题产生分歧,主要涉及合同条款的解释与违约责任的认定。
(5)广州市天河区优XXX经营服装部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为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复合型案件,原告主张被告不仅抄袭其服装设计作品,还擅自使用其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或进行虚假宣传,案件审理需统筹考量两类法律关系的交织与法律适用。
(6)佛山市顺德区科XX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
本案属于因商标相关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核心在于评判商标使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以及行政程序的合法性。
4、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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