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鸿
刘明鸿
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执业证号:

14401202210425042

专业领域:

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政府事务与行政争议解决、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Email:lawyer_kitdon@foxmail.com


教育背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


兼任职务(部分):

1、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2、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3、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4、广州市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理事

5、广东工业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

6、大理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7、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天河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秘书长

9、华夏海归同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0、洛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

11、洛亚工程建设与基础设施投资法学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12、洛亚刑事法学研究中心理事


工作经历:

刘明鸿律师专长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政府事务与行政争议解决、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刑事辩护,并为韶关市政府、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致力于用专业知识及实务技巧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经办案例(部分):

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1、代理广州市某医院参与招投标行政处罚一案,经陈述、申辩、听证取得减轻处罚的结果;

2、代理夏某诉佛山市某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一案,取得二审改判,撤销某政府行政处理决定的结果;

3、代理卢某诉揭阳市某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一案,取得撤销某政府行政强制决定的结果;

4、代理潘某诉韶关市某政府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纠纷一案,取得撤销其行政复议决定的结果;

5、代理湛江市某经济合作社诉湛江市某自然资源局、政府土地登记决定一案,取得撤销原集体土地登记决定的结果;

6、代理陈某诉广州市某社保部门工伤认定决定一案,最终经诉讼、协商,为当事人争取与相关部门达成关于待遇损失的补偿协议,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7、代理某建工企业涉嫌违法分包行政处罚一案,经陈述、申辩、听证取得不予处罚决定。

二、民商事诉讼、仲裁与刑事辩护:

1、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作为第一辩护人为本案取得检察院撤回公诉的结果,该药企免于遭受刑事指控;

2、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经与检察院沟通、发表意见、参与听证等,最终获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

3、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经与检察院沟通、发表意见、参与听证等,最终获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

4、涉嫌聚众淫乱、寻衅滋事罪一案,经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沟通、发表意见等,最终本案以撤案处理,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

6、代理某房企房地产合作合同纠纷系列案,标的约5亿人民币,代理广东省高院二审;

7、代理与广州某某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一案,仲裁裁决开发商根本性违约,向客户返还5600余万元购房款及赔偿经济损失;

8、代理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再审阶段,由广东省高院改判,为客户挽回1200万元经济损失;

9、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一案,总承包全面结算、索赔,总争议标的达3个亿;

10、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一案,为当事人挽回400多万元经济损失。

 

论文、专业文章:

1、 《以案说法—行政纠纷法律指引》(专著)。

2、 《浅谈国家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属性及路径选择》(论文);

3、《涉港澳未成年子女探视权实现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出路探析》(论文);

4、 《论中国社会信用立法的发展与探索》(论文);

5、 《PPP项目合同的性质及争议解决机制问题研究》(论文);

6、 《个人合伙终止,合伙人间签署的欠条为何不被法院支持》(文章);

7、 《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文章);

8、《被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怎么办》(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