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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长安大学 法学学士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硕士
兼任职务(部分):
广东警官学院兼职教师
大理大学法学院校外讲师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法学院实践教学导师
广州市互联网法院调解员
广东省江西商会理事
广东省江西商会政策研究与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曾获荣誉:
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个人简介:
孙建辉,法学硕士,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长。广州刑事律师,执业13年,专注刑事辩护。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江西商会理事,广东省江西商会政策研究与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执业年限:13年;刑事案件:100+件;取保成功率:高;服务地域:广州/江西/高安;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广州银行大厦51楼
经办案例(部分):
【案例1】刘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案:被告人刘某被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指控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三项罪名,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起诉建议量刑10年有期徒刑。孙建辉律师担任刘某的辩护人,提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不成立的辩护意见。广州市增城区法院采纳孙建辉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某仅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2】王某合同诈骗罪案: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起诉王某合同诈骗罪并建议量刑9年有期徒刑,孙建辉律师担任辩护人,向法院作罪轻辩护并协调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最终天河区人民法院采纳孙建辉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王某4年有期徒刑。
【案例3】程某洗钱罪案:湛江市麻章区检察院指控程某洗钱罪,麻章区法院历经三次开庭,孙建辉律师担任程某的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申请鉴定机构出庭质证并当庭指出鉴定报告存在严重问题,提出本案证据链不完整,证据不足。后湛江市检察院提级管辖并采纳孙建辉律师的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4】李某职务侵占罪案: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指控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并对李某决定逮捕。孙建辉律师担任李某辩护人后,积极与海珠区检察院沟通意见并申请取保候审,海珠区检察院采纳孙建辉律师的意见,决定对李某取保候审并同意缓刑。最终海珠区法院判决李某1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5】谭某诈骗罪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谭某犯诈骗罪,犯罪金额40多万元。孙建辉律师担任谭某辩护人后,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并申请取保候审,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采纳孙建辉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意取保候审。天河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后仅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
【案例6】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黄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中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孙建辉律师担任黄某的辩护人,向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并收集提供相关证据。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采纳孙建辉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不予逮捕,黄某无罪释放。
【案例7 】代理中山市某公司控告黎某职务侵占罪案:黎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中山市某公司财产200多万元。孙建辉律师代理该公司,收集证据向中山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中山市公安局决定刑事立案并对黎某刑事拘留,中山市检察院决定对黎某逮捕。